入學辦法
依「輔仁大學輔幼中心新生入學辦法」第四條新生入學優先順序辦理。輔幼中心幼兒入學遞補次序按編號排序,說明如下(113.5.31經輔幼發展委員會修訂通過):
一、輔幼中心之歷任負責人因承擔輔幼中心行政相關責任,故負責人子女、(外)孫子女為優先入學首要順位。
二、輔仁大學專任教職員工子女、輔大附設醫院、輔大聯合診所專任員工子女,依登記抽籤順序優先入學。優先順序說明如下:
(1)因以院為經營單位,故民生學院專任教職員工子女為第一優先入學順位。
(2) 校內其他專任教職員工、輔大附設醫院、輔大聯合診所專任員工之子女現有親兄弟姊妹就 讀輔幼中心者為次優先順位。
(3)校內其他專任教職員工、輔大附設醫院、輔大聯合診所專任員工子女為第三優先順位。
三、輔仁大學專任教職員工、輔大聯合診所、輔大附設醫院專任員工(外)孫子女,依登記抽籤順序入學。
四、輔仁大學專任計畫人員(助理)子女,依登記抽籤順序入學。
五、輔幼中心在學幼兒之親兄弟姐妹,依登記抽籤順序入學。
六、簽定為特約機構之員工(孫)子女。
七、特殊個案幼兒,依提供之醫療院所證明文件,經輔幼中心整體評估後,始通知入學。
八、社區家庭子女,依登記抽籤順序入學。